昨天晚上從教會回家的時候,一個人橫過馬路,如果我是騎機車,速度再稍微快一點,一定會 撞到他,因為他不預警地從路旁走出來。或許你會說,天色黑,他沒看見我。但那地點是街上,街旁的商家燈火通明。如果他左右看,一定看得見我。而且我也沒有 看見他轉頭,就是直直地往前,橫過馬路。
當車子撞上路上的行人時,我們的直覺反應可能是車速太快或駕駛人不小心,但這個例子告訴我們,也有可能是行人不小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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